深圳鼎呈投资被出具警示函,涉将投资管理职责委托他人行使等

发布日期:2026-05-04 10:49    点击次数:171

  蓝鲸新闻4月17日讯,近日,深圳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深圳鼎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决定书显示,深圳鼎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以下行为:一是将投资管理职责委托他人行使,说明公司在管理、运用私募基金财产过程中未履行谨慎勤勉义务;二是未妥善保存部分私募基金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资料。

  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深圳鼎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